大丰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大丰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
市城管局成立大丰市城市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城市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成员如下:
组 长:卞泰鹏
副组长:陈春平 张战凯 陈 标 包玉斌 李明明 陆定
成 员:陈志祥(局公共事业科科长)
郁林林(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
彭 祥(自来水公司生技科科长)
徐庆国(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负责人)
陈 中(自来水公司营业室主任)
刘坚强(自来水安装分公司负责人)
王 斌(自来水公司纯净水分公司负责人)
吕晋升(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郁林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来水公司。
二、预测预警
应急办公室随时掌握城市供水水质、水源、管网等动态,实行24小时监控,遇有影响危及城市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或特别重大的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三、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城市供水的事件,局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件,严重影响城市安全供水,与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 以便市中心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
(一)供水水质防范范围:通榆河、新团河、二水厂。
(二)供水水质防范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春平
副组长:包玉兵、徐庆国
成 员:杨正林(电器)、李晓景(化验)、冯小卫(自控)、杨健(设备)、奚圣美(化验)、季庆琳(化验)、冷勤娟(化验)、 周宏俊(源水厂监督员)
(三)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进行常规分析,浊度、余氯每一小时检查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水质防范 领导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通榆河、新团河)以及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进行检测,每隔十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供水水质防范领导小组和局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3、如果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1)供水水源其中一个水源厂(通榆河、新团河源水厂)的水质影响供水,将立即开启另一个源水厂供水。
(2)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能进行预处理的,会同环保、卫生等专业部门研究,在水源处或反应池或沉淀池进行预处理,投加适当的缓冲剂(无烟煤、活性炭以及氧化剂等)。
(3)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排放反应池、沉淀池、滤 池以及清水库不合格的自来水。同时开启市区的深井水供居民临时应急用水。
(四)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总值班电话:3916521、3916529。
2、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一)供水管网抢修范围:源水管网、清水管网。
(二)供水管网抢修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春平
副组长:陆 定、刘坚强
成 员:杨毓华、王汉举、陈庆丰、杨年华、将成俊、叶 盛、杨长宏、肖春锦
(三)供水管网抢修设备:
潜水泵(3台)、发电机组(1台)、电焊机(1台)随车吊(1辆)、挖掘机(2台)、抢修车(1辆),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 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供水管网抢修时限: ¢50以下管道白天6小时以内,夜晚10小时以内;¢100以上¢200以下管道36小时以内,¢200 以上管道72小时以内。
四、演习和监督管理
每年组织1—2期应急处置综合演练,由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在大丰电视台、《今日大丰》、《大丰广播电视报》刊登报警电话: 3916529、3916521。
城市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 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市城管局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局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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