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述
随着大丰市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增加,由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卫生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序堆填,成为影响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与环境保护、制约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给政府带来了沉重负担。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置对保护环境和市容、保护人民身心健康、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保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根据统计,目前大丰城区日产垃圾约120t,大丰城区生活垃圾全部送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场焚烧,原双月湾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已经封场,大丰市目前没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大丰市委、市政府对该问题极为关注,拟建一座新型的、符合现行规范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并将其列入《大丰市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大丰市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07—2020年)。根据规划,大丰市区的生活垃圾运往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大丰港区、新丰镇及其余片区的所有的生活垃圾收运至新建的大丰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本拟建项目)处置。大丰市属于海滨城市,无丘陵、山谷等自然条件良好的填埋场位置,而且地下水位普遍较高,通过对大丰市区所在地周边地区多方面调查、充分调研、论证、方案比较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在距大丰市区约20km的裕华镇圩洋村,疏港公路北侧600m处,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一期库区占地约为7.18ha,按照近期垃圾产量200t/d,远期300t/d设计,预计使用十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对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扬尘:施工现场只存放回填土方、弃土,多余部分应及时清运出现场,干燥季节应及时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以保持其表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量。据资料介绍,每天洒水1-2次,扬尘产生量可减少50-70%。混凝土搅拌机设置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设备。施工现场道路经常清扫,及时洒水。细颗粒散料入库存放,搬运时要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运输车辆运输白灰、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严密遮盖,避免沿途弥散。出工地车辆要对轮胎进行清洁和清扫,避免水、泥带入城市道路。在工程施工期,周边应用蓬布围栏,可减少渣土风干后造成的扬尘危害。
(2)噪声:对运输计划细致、避免影响市内交通。对交通路线进行合理规划,穿越敏感区时要采取禁止鸣笛及低速穿越等措施,且减少刹车次数,避免急刹车等。工程施工过程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打桩机、振动棒、搅拌机等,其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部分超过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85dB(A)的限值要求,应对施工工地进行有效隔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预计施工期噪声污染不会造成严重扰民情况。
(3)生活污水:施工期排放量较小,影响也较小,可作为农田灌溉用水。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取土场:工程需土石方量较大,对取土场要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取土结束后要及时复垦或另作它用。
2、运行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渗滤液:采用复合防渗系统结构,即水平防渗与垂直防渗相结合的方案。水平防渗与垂直防渗相结合防渗效果较好,且从经济角度考虑也是可承受的。防渗膜采用HDPE膜,可有效控制渗滤液的渗漏,防渗层渗透系数可达到标准要求,对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很小。
(2)填埋气体:由于本工程填埋气产生量较少,含水率高,气体综合利用价值不高,因此本填埋场采用直接燃烧法处理收集到的填埋气体。运行初期,其排气方式为开式排气,当填埋场在运行稳定期及封场以后,采用输气管道将气体收集,在燃烧塔架上燃烧排放。
(3)恶臭气体:在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局时充分考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除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第4.5.1条,在填埋场设置20m宽的绿化隔离带外,还在绿化隔离带外四周设置了100m的生态防护绿地。保证了充足的卫生防护距离。通过严格执行单元覆土填埋作业、设置防护林和适当绿化以降低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源强。
通过采用以上措施,大气污染排放可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氨≤1.5 mg/m3, 硫化氢≤0.06 mg/m3, 甲硫醇≤0.007 mg/m3, 臭气≤20。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该场址符合远离居民区和其他敏感点500米的距离要求。
(4)飞扬物:垃圾袋飞扬造成的白色污染,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破坏景观,目前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及时覆土压实,设置永久性金属拦截网和临时性塑料拦截网,同时加强垃圾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通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垃圾飞扬量。
(5)卫生防治措施:垃圾填埋场在运行期,易产生蚊蝇及病毒菌孳生的环境卫生问题,从而影响了场址周围的生态环境系统,并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根据国内垃圾填埋场的营运经验,评价建议加强管理且按时喷洒药物,杀死蚊蝇和病原体,将其对周围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6)噪声:鼓风机运转时主要有空气动力性噪声、电机噪声和机械噪声,其中空气动力性噪声强度最高,因此应在进气口装一个阻抗复合消声器,同时对排气管道和基础作阻尼减振,这样可使鼓风机整体降噪25dB(A)。引风机在运转时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它由旋转噪声和涡流噪声混杂而成,引风机一般在室外,可采用整机隔声罩,并对风机基础减振。这样可使引风机整体降噪15dB(A)。泵类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的电机冷却风扇噪声、泵体辐射噪声、脉冲噪声和机械噪声。采用内衬有吸声材料的电机隔声罩和泵基础减振垫,并在电机隔声罩进风口处装消声器,这样可使泵体降噪5dB(A)。以上声源设备降噪措施已在国内多个厂家实施运行,降噪效果明显。评价认为只要选型配套,严格管理,噪声源设备降噪声措施可行。挖掘机、压实机等在白天工作,经距离衰减和绿化降噪后,可保持场界噪声不超标。经上所述,本工程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7)垃圾运输:本工程采用的垃圾运输车均为箱式垃圾车,因此可有效减少垃圾沿途洒漏、垃圾飞扬、恶臭扑鼻等不利影响的发生;同时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轮胎进行清洁和清扫,避免水、泥带入城市道路;并注意对垃圾运输车辆的检修,谨防运输仓门关闭不严现象的发生;对于噪声影响,评价建议做好垃圾填埋场运输时间的调控,对交通路线进行合理调度,穿越敏感区时采取禁止鸣笛和低速行驶等措施。
(8)绿化美化:垃圾填埋场在运行期将产生一定的废水、恶臭、噪声等污染,加强场内绿化美化工作不仅可以保护周围环境,还能够起到美化环境、清洁场区、净化空气、减弱噪声传播等作用,场区和场界绿化率应达到20%以上。
(9)对景观的影响:工程位于大丰市裕华镇圩洋村,距离大丰市区约20km,距离疏港公路约600m。本工程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的景观有一定影响:在运行期,由于运装垃圾的车辆不断往返于垃圾中转站与垃圾填埋场之间,以及垃圾填埋场运行对周围景观有一定影响;垃圾填埋场离疏港公路600m,而且周围比较空旷,对疏港公路周围的景观有一定影响。
针对以上变化本工程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在场区周围种植大量树木以及草地,场区由原来的养鱼塘成为人工绿化景观;对垃圾运送车辆采取封闭运输,不得沿途洒落垃圾,并对垃圾进行压实处理,尽量减少运送次数;尽量在人流量较少的时候运输;在夏季干燥天气运输应对经过路面进行水喷洒。
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美化环境后,拟建项目对疏港公路在景观上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是为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一项环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实施对解决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提高城市形象和人民生活质量有积极意义,具有显著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1)符合区域总体规划
本项目建于距离大丰市区约20km的裕华镇圩洋村处,该地区属于未利用地。项目选址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规划及大丰港区规划中垃圾填埋场地址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城市相关规划。
(2)实现达标排放
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场内渗滤液及少量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1997)中一级排放指标后,最终排入正在建设中的大丰港经济北区污水处理厂。在该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临时排入场地南侧排水渠,经预测结论,废水处理达标排入场地南侧排水渠后,不会造成排水渠现状水质类别改变。本项目的填埋气体最终将进行燃烧处理,排放源强很小;噪声排放源强很小。
各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3)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控制指标为:
COD:4.43t/a,氨氮0.67t/a。向大丰市环保局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4)评价区环境质量
拟建项目场址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除PM10个别时段未达到二级标准外,其它主要指标H2S、NH3、TSP等均达到二级标准。
拟建项目评价水域水质不满足Ⅲ类水标准。
项目场界周围声环境质量较好,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5)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场内污水经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指标后临时排入南侧排水渠,最终排入正在建设中的大丰港经济北区污水处理厂。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很小,不会改变现有的水质功能。
工程对产生的填埋气体导排收集后最终进行燃烧处理,工程恶臭气体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工程采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减振处理,加强植树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6)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绝大部分群众对环境质量现状较为满意,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不大。对于拟建项目的建设,公众总体上是支持的。
(7)对地下水影响
根据场址地质勘察情况,场地内岩土层主要由填土、粉土、粉砂及粉质粘土组成。总体看来,拟建场地内土层总体分布尚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场地稳定性尚好。工程在此基础上采取双层衬里结构进行人工防渗,防渗系数小于10-12cm/s,符合填埋场的防渗系数必须低于10-7cm/s的要求,可以确保评价区域地下水质量的安全。
总结论:拟建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十分必要。项目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很小,对地下水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公众总体上支持拟建项目的建设。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信息方式及期限
如果公众对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白街1-1号03幢;邮编:210001;
联系电话:025-52310126-8204 传真:025-52310129
联系人:吴陵 Email:hywgj@126.com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大丰市市区、裕华镇、圩洋村、建南村及沿线居民、企事业等。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八、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大丰市城管局
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 邮编:224100
联系人:邢军 电话:0515-8353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