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2.4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4.2.2.5 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1999)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
4.2.3 船舶运输垃圾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4.2.3.1 船容应整洁,垃圾舱外应无散落垃圾和其它污物,无蝇蛆.生活舱与垃圾舱之间应有隔离装置.
4.2.3.2 装运垃圾应密闭,垃圾不裸露、不散落.
4.2.3.3 蚊蝇孳生季节,垃圾舱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
4.2.3.4 船舶上的粪便,应由船舶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到码头后送上码头的粪便收集点,为此,码头上应设有相应的粪便收集设施.对于进入环卫收运系统中的船舶上的粪便, 应建立相应的收费制度.
4.2.4 市内水域漂浮垃圾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4.2.4.1 对于机械化保洁的水域,在岸边设置水域垃圾收集点和上岸点,水域保洁垃圾依靠保洁船只运往指定的上岸点,上岸后进入水域垃圾收集点,经过滤水后进入就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
4.2.4.2 对于人工保洁的水域,人工打捞后的水域垃圾依靠人力车运往附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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