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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城市标准(试行)
    (六)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倡导义务献血,建立无偿献血计划和管理办法。临床用血95%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90%以上。加强无偿献血、用血的安全性,无献血事故发生。

    (七)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新改扩建设项目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审查、验收,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性健康检查,发生突发性职业中毒事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八、病媒生物防制

    (一)各级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群众性专业防制人员落实,防制经费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科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二)使用化学防制措施时,应开展抗药性监测,选择低抗、低毒、高效、对人畜无害的药物,用药科学合理。使用药物应加强宣传和管理,防止滥用和儿童误食。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药物。

    (三)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经费落实,做好日常监测,监测方法规范,监测记录完整,监测数据可靠,监测资料齐全。

    (四)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密度有二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二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经省、市爱卫办组织考核确认。在创建卫生城市各项检查中,未发现病媒生物密度超标,资料复核和现场抽查合格。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一)社区和单位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有领导分管,并有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各项卫生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落实,路面、绿地、楼道均纳入保洁范围。有日常保洁队伍,经费落实。有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和奖惩措施。室外绿化完好,做到黄土不见天,无散落垃圾、无枯枝败叶、无虫害侵蚀。

    (二)社区内道路平整,无坑凹积水,无裸露空地,路面硬化,路牙整齐,下水道通畅,大、小窨井盖无破损、残缺。有完善的环卫设施,公厕设施完好。垃圾收集袋装化,并做到日产日清。单位内部和居民区、近郊村辖区内无旱厕。社区内无违章建筑,无乱停乱堆乱放和乱贴乱画现象,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封闭式社区内不得有流动货摊(车)进入。

    (三)社区内所有商业服务设施要按规定领取工商营业、卫生许可证照,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饮食店的油烟、油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垃圾密闭存放、清运、处理,不污染社区环境。居民区(农民庄台)、住宅小区内、街巷两侧和干道两旁无乱设摊点现象,经政府或多部门联合批准的摊点不得影响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社区内所有单位卫生均纳入社区的属地管理,可实行卫生联防片督查。社区内60%以上的单位成为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社区内单位建成一批控烟先进单位。社区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措施落实。单位及居民区室内外四害密度以及防鼠防蝇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五)每个街道应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地区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用房面积、设施符合要求。服务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2名全科医师,每2年至少有1名医师参加1个月以上的培训或进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履行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和医疗、康复职责。工作资料齐全,正确反映服务工作质量,社区群众满意度高。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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