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市容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等法律法规,日前,我局制定了市区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报请市政府予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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